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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念祖:「錯誤認知與虛誇辯解 」(台灣新聞報,1991年5月28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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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認知與虛誇辯解-由中菲漁業談判談起

 

胡念祖

 

  五月廿一日上午九時,於馬尼拉威廉斯汀廣場飯店,中菲雙方代表團展開了漁業與海域問題的談判。這次談判被我方主談代表農委會副主委認為是「中菲斷交十六年來,首度政府對政府的官方談判」;但菲方主談代表總統府助理文官長魯西拉卻認為是「雙方代表政府的官員,以代表處對代表處的對等地位進行」。此外,我方似乎期望將(一)水域航道的劃定,(二)雙方在爭執水域共同開發並保護漁業資源,(三)訂立漁業合作協定等三項議題視為一體,一併解決;但菲方認為雙方談不下去的原因是我方要求三項議題一起談,而菲方認為應一次先談一項,且事實上第三項就已經包括第一和第二項的範圍。

  由以上簡單的陳述,吾人即可發現,此次中菲談判雙方認知上的差距,而事前「錯誤的認知」與事後「虛誇的辯解」才是此次談判所凸顯的最大問題與病態。同樣的現象也出現在其他國際談判中,譬如這二年的中美北太平洋漁業談判。

  國際談判因事關國家權益與尊嚴,當然受到國人的注視與關切。也就因為談判的結果會影響國家的權益與尊嚴,所以國家代表應謹慎從事,並誠信以對國人交代,但我們經常觀察到一些一再重覆發生的荒謬情事:

  一、談判前或出發前無謂地提高國人的期望,不僅誇大談判的重要性,並故作神秘地表示已有多套腹案、準備充分、談判人選甚為傑出,但無法對國人多說,以免曝光云云。

  二、談判中不是顯現過度樂觀的研判,就是在對方強大壓力下,丟盔棄甲,連國家基本尊嚴亦賠了出去。

  三、談判破裂或失敗後,總要找些連自己都難以相信的話語,來「說明」談判的「貢獻」。

  四、去年第一次中美北太平洋漁業談判的前二、三回合中,我方堅持美方登船臨檢之要求,有辱國家主權尊嚴,談判因而破裂。最後在美方恐嚇以漁產品禁運下,同意美方的要求而達成協議,造成國內輿論嘩然,外交部居然很「天才」地將「登臨」強加解釋為「拜訪」,欲以矇騙「無知國人」。今年的中美漁業談判,美方同意將去年登船臨檢的「知會手續」稍加改變,以「照顧」我國的主權尊嚴,外交部又「大言不慚」地以為是一大勝利,似乎忘了去年的狡辯之辭。

  此次中菲談判前,由一些媒體報導,筆者即斷言:「菲方不希望因漁業問題激怒我國,但又不願意得罪中共,因此邀請邱茂英會談,目的只在使我方「息怒」,我方不會得到實質利益」,「且透過雙方的接觸,若能使我國漁船被扣數量減少,即可達到這次會談的目的,外界不宜對這次會談存有過高期望」。我代表團出發前昧於菲方堅守「一個中國」政策立場,一再強調菲方之「誠意」,並做出樂觀的研判。結果在菲方不願意「實質性」地對我方所提三項議題進行討論,我方的腹案好像失蹤了;菲方主談代表第二天上午甚至不到場,我方也願意「保持和諧」地等,待談判完全無所獲後,又以此次為「政府對政府談判的一大突破」來自我安慰一番。

  國際談判不能達成協議或破裂者常多於圓滿完成者,美蘇限武談判即為一例。談判前並無必要誇大自己的能耐與籌碼,更不應無謂提高國人期望。清楚、誠實地向社會、國人說明談判之背景,可能之議題,與可見的困難即為負責的表現。遇有破裂或僵局,亦應誠懇交待原因,以激勵國人士氣,並檢討缺失,如此才有「更美好的明天」。我們這個社會已經「太假」了,難道連對外談判也要「只顧面子不顧裏子」地欺瞞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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