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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念祖:「漁業問題急需重新檢討定位」(中國時報,1994年7月2日,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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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問題 急需重新檢討定位

 

胡念祖

 

        六年一次的「全國農業會議」日前於台北舉行。過去六年,整個國家與社會都經歷了體質性的大變化,此種變化當然亦對農業產生一定程度的衝擊。放眼可預見的未來,此種衝擊必然帶來我國整體農業體質的調整。整體農業的政策、法規,與行政組織,對內勢必須有觀念與作為上的改變;對外則須有迎向國際環境,在國際價值體系中運作的準備。

 

   長久以來,漁業在傳統觀念下,被視為「農林漁牧」的「廣義」農業之一部分,但漁業所獨有且不同於「農林牧」之特質──「追逐共同財產」,卻也長久地被忽視或不被了解,於是,以「農業經濟」的心態與手法來處理漁業的問題,乃造成漁業政策的偏頗,甚至使漁業界產生「重農輕漁」的不平之鳴。近年來因漁業政策學與漁業經濟學的引進國內,此種錯誤稍見改善之機會與跡象。但若決策高層仍無徹底的覺醒,則漁業政策之釐訂仍將有「失誤」之時。

 

   過去六年來,我國漁業體質已發生巨大之變化,無論是政策面、法規面、或行政組織面,均已無法負荷此種變化。六年一次的全國性會議應在此三層面上求取新思維與新作為的共識與突破,而非在一些技術性議題上耗費時間。就漁業而論,在此種具高度政策意義的全國性會議中,產官學各界似乎應有充分的時間與機會,全面且徹底地檢視我國當前內、外在的漁業環境,而在政策面上能釐訂出「國家漁業政策綱領」,或檢討現有之「漁業發展方案」。在法規面上,則應正視當前所面臨諸問題,依照「國家漁業政策綱領」討論所得,前瞻性地對現行「漁業法」及所有相關法規進行修正的探討。在行政組織上,則應依據國家漁業發展的前景,對未來「農業部」成立後所擬設立之「漁業署」及整套各級漁業行政組織之安排,進行研討;同時,並對包括漁業研究機構等公部門之組織架構重新定位,此外,私部門之漁民團體、漁業公會等機構、組織如何調整,如何與公部門漁政機關互動,亦應一併加以探討。

 

   「全國教育會議」、「全國社會福利會議」「全國農業會議」相繼地召開,顯示政府各功能部會已重視到此種全面性整合意見的重要。但此次「全國農業會議」在議題的安排上,卻仍顯現「擴大業務會報」的意味,似乎欠缺一種「宏觀」的企圖與格局,於是,新思維、新政策、與新作為就較難藉一次全國性的會議而展現於全民之前,實屬可惜。

 

〈作者胡念祖為中山大學中山學術研究中心代主任,全國農業會議受邀出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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