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念祖:「日敢圈海 台不敢回應?」(聯合報,第A19版)
日敢圈海 台不敢回應?
【聯合報╱胡念祖/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高雄市)】 2010.05.22
日本眾議院於18日午後通過了目的在強化沖之鳥礁「變礁為島」之「圈海作為」的「低潮線保全和基地設施整備法」。日本在各種層面上不斷擴張其對沖之鳥礁之主張,已然侵犯我國之海洋權益,我政府應有主體性之反應。
在國內層面上,日本不斷藉行政與立法作為以鞏固其主張。日本明知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之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有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故不惜花上億美金鉅資以各種人工方式維持此一珊瑚礁岩浮出海表,並立法要求強化岩礁上之經濟活動設施及對外宣傳該岩礁為島嶼,用以擴張日本海床底土資源開發和專屬經濟海域的權益。
在區域層面上,2005年12月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第二屆年會中,委員會秘書處發出之一份文件所附海域圖中即將日本對沖之鳥礁周圍200海里之專屬經濟海域主張納入,經我代表團提出異議後收回。可見日本此一主張已滲透至一些國際組織之中。
在全球層面上,日本2008年11月12日向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遞送其對200海里以外延伸大陸礁層主張之科學資料與數據,其中一塊即為以沖之鳥礁為基礎向南延九州—帛琉海脊直達帛琉200海里經濟海域外界線。如此一主張被接受,則日本可藉此一勉強凸出海表,面積不到一張雙人床大小的岩塊,主張12海里領海、24海里鄰接區、200海里專屬經濟海域,外加500海里之大陸礁層。
日本僅是以沖之鳥礁為依託主張200海里排他性之專屬經濟海域,並因此而封閉一大塊被日本專屬經濟海域圈入之公海,已使我國喪失「公海捕魚自由」下大片傳統公海作業之漁場。其寬度達500海里之延伸大陸礁層主張,亦已侵害包括我國在內之國際社會對「國家管轄範圍以外之海床、洋底、底土及其資源」(稱為「人類共同遺產」)之權益。
我政府宜針對日本此種違法且過分之海域主張有嚴正之外交抗議聲明,不應一再以「台日關係微妙」為由,或在「和中友日親美」的政策思維下,棄國家基本海洋權益及國際海洋法立場於不顧。
馬總統在就職二周年記者會中所揭示之「六國論」中,已忘掉其競選綱領中的「海洋興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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