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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念祖:「重回國際社會 應具國際視野」(自由時報,第15版)

胡念祖:「重回國際社會 應具國際視野」(自由時報,第15版)圖片

 

重回國際社會 應具國際視野

 

⊙胡念祖

 

 海商法律師謝諒獲回應本人「我不應驅離受難油輪」一文(自由廣場,五月十四日)。當我國參與世界衛生會議(WHA)受挫之際,實有感回應之必要。謝君文中指出「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即MARPOL公約)日趨嚴格之規定,並以美國對船舶海洋污染所採取之嚴厲司法措施為例,顯示國際組織及「文明國家」對嚇阻、防止及懲處船舶海洋污染之作為。

 

 這些觀察事實上正反映了國際社會對海洋環境保護的重視,並以更趨嚴格之國際及國內法律規範來達到此一目標。然此一觀察並未違背或觸及本人文章之中心思想。本人不僅同意此一觀察,並期盼我國海域執法體制能有更大的實力,以保護我國海洋環境及保障國家海洋權益。

 

 但若以我國並非一九八二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締約方,即無遵守此一世界海洋憲法之義務,則屬部分法律人對國際公法機械式理解下所犯之錯誤。若我國既非聯合國會員國,亦非聯合國下國際海事組織(IMO)之會員國,則我國為何要遵守IMO所制定之各項公約、規則、標準與建議,甚至將這些規範直接引入我國國內法中(譬如商港法),謝君又為何要引述MARPOL公約之內容?

 

 我國退出聯合國體系三十餘年,國人已逐漸喪失國際視野及對國際事務之關懷。今日我國若依據國際公法及國內法主動積極地救助一艘在我國管轄海域內之外國船舶,當然不會一日間使我國成為世界經濟強權,但日本做為該受難油輪之目的國,卻驅離該船,只顯得日本的短視與低能。

 

 我國今日在國際社會中正努力地嘗試以國際社會的遊戲規則,重返各政府間國際組織。若再以非國際公約締約方即不負國際義務之思維,則我國將更走向內視的鎖國心態,此為本人真正憂慮者。無論是在海洋環境保護領域,還是國際衛生醫療領域,我國均應以國際社會一員之心態,正面地貢獻於國際社會的共同關切。如此才正足以證明世界上各領域之多邊政府間國際組織排斥我國加入的不智。

 

(作者胡念祖╱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華民國海洋事務與政策協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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