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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念祖:「補助安裝家戶淨濾水器可行性」(中國時報,1999年1月31日,第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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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安裝家戶淨濾水器可行性

 

胡念祖

 

謝長廷市長競選政見中除了建設高雄市為「海洋首都」與「海洋產業中心」的主軸外,高雄市民「飲水」問題的解決亦是重點之ㄧ,而「補助每個家庭購買淨水器,作為改善水質政策的『近程計畫』」則是公開宣示的政策措施。任何政策措施的落實都涉及經費預算的編列與執行,因此,謝市長此一宣示政策的落實應投入多少市府預算,又應如執行,就成為社會所關切的議題。在探討此二議題前,吾人有必要先行了解此一政策的背景與理念。

 

高雄市自來水飲用水質不佳是一長期未獲解決的問題。除口感不佳外,水中礦物質成份太高,煮水立成白色鍋垢,是市民普遍的生活經驗。雖然省自來水公司一再強調自來水廠出水之水質安全絕對可以保證,但市民普遍質疑老就供水管線末端的出水水質是否也沒有問題,亦是高雄市民心中的疑惑。市政府長期無法解決市民基本飲水的需求,除了使得「民間販水」業長期普遍存在外,亦成為「市長換人做」的主要原因之ㄧ。因此,在政策背景上,新市長必須立即在此問題上有所作為,乃成為其施政之優先事務。

 

依公共政策的學理,解決一個公共政策問題的政策措施或作為選項可以有多種。譬如,為解決青少年犯罪問題,政府可以採行的作為包括加強警力巡邏與取締勸導,改進青少年教育的內容與方式,輔助低收入戶及單親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清除整建貧民區,增建青少年活動場所等多項,這些措施之間不見得必然互補,亦可單一採行或合併數項一起作為,他們對解決青少年問題的政策目標均有所幫助,亦都是不錯的政策工具。解決飲水品質亦類似。整治高屏溪,籌建淨水廠,提供家戶用淨濾水器等均是可行的政策措施,這些政策措施中有短、中、長程的配置關係,以及經費預算高低的考量。在長程的高屏溪整治方案中又涉及許多其他政策措施項目,譬如建立完整之水質水量監測體系與資料庫,加速污水下水道之鋪設接管建設,建立污染排放總量管制機制與執法力量,保護水源地環境品質,推動高屏溪中上游養猪戶之「離牧」等等。方案本身所涉及政策領域或措施選項愈複雜多種,所需之時程、經費就愈長久、愈大量,所需政府部門機關間、甚至縣市政府間的協調合作就愈複雜與困難。因此,補助家戶用安裝淨濾水器就可定位為「近程可行」的「治標」政策措施。其政策目標不在於最終之河川水質整治,而是在於「立即」提供市民一個家庭飲用的便利。當市民不必再買水、抬水之際,市府團隊就可因此取得冷靜處理跨縣市水質整治、水量調配的時間與空間,並在中、長程的規劃下達成最終的政策目標。因此,補助家戶安裝淨濾水器是一項「立即可行」的政策措施,將其與其他兩項中、長程的政策措施以表相較,即可理解此一政策選擇的定位。

 

在了解補助家戶安裝淨濾水器之政策定位後,吾人即不需再就「治標、治本」之先後上有所爭辯。治標措施本來就不排斥本措施的推動,反而是為治本措施換取較大的時間與空間。僅著眼於治本之道,而忽略治標之必要,不僅已製造長期無法去除的民怨,亦無法提供民眾更高的社會福祉。

 

或許有人擔心濾心的拋棄會製造環保問題,這項疑慮或許有其討論的價值;但是,用濾心濾除雜質後的拋棄與用人身腎臟濾除雜質後的病痛,何者將造成更高且不易處理、計算的社會成本,恐怕更值得思考。或許有人會問,政府有無必要負擔日後維修的成本。在學理及實務上,政府所提供的是誘因與規範。在規範某種規格的器材可以保障人民之安全福祉後,政府提供誘因讓民眾開始使用該類器材,使民眾的習慣改變後或民眾開始享受到此一福祉後,就可利用自然或人為所創造的誘因與機制讓該作為持續下去。譬如,已聽聞有廠商願意低價或免費提供器材並會定期予以保養。這就顯示日後的商機可成為自然的誘因與機制,來使得此一作為得以延續。

 

當然,在此立即可行的政策措施中仍有一些值得探討的技術議題,譬如淨濾水器規格的選擇,補助方式的選擇,裝設施工的控管等。這些技術議題的探討將有助於本政策措施執行的完善。吾人總期盼,政府公共資源的使用不僅是「錢花在刀口上」,更是「更大社會福祉的創造」。

 

〈作者胡念祖為中山大學水資源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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