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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念祖:「境外轉運中心政策 尚待釐清」(中時晚報,1995年1月7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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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轉運中心政策 尚待釐清

 

胡念祖

 

  行政院一開年就提出了兩項「跨世紀」的行動方案,分別是建設台灣為亞太營運中心及設立境外轉運中心。其中設立境外轉運中心一案已產生許多爭議,從「分裂國土說」、「兩岸直航說」、到「沒辦法中的辦法說」均有。由政策制訂的角度觀之,設立境外轉運中心一案確實仍有許多尚待釐清的疑點。

  「轉運中心」之功能與目的係在藉我國現有之港埠地理位置、吞吐能量,與服務效率品質,以吸引航運業者利用我國港口進行貨物的轉運,並從中獲取收益,提振我國在區域內的國際經貿地位。事實上,高雄港目前即已在從事著轉運中心的功能。

  然而,在可預見的未來,必然有愈來愈多的貨物係以大陸地區為輸運的來源地或目的地。為了掌控這些貨物輸運的利益,我們有必要接納兩岸間日趨擴大的航運規模。但在當前「國統綱領」兩岸不直航的政策限制下,就只好藉法律手法,將某一港區視為「境外」,使得這些貨物與船舶的進出不被視為「入出境」,而迴避了「直航」的限制。

  如果設立境外轉運中心的政策目標真的是為了接納與掌控日趨擴大的兩岸間航運規模,則政府就應準確地告知社會民眾,而非含糊其辭,造成猜疑。同時,政府更應就下列兩個事項進行檢討:

  (一)設置境外轉連中心的目的如是為了迴避「國統綱領」限制,則此種限制是否真能達到制約中共的籌碼效果?如果沒有,則此種自限手腳的作法是否真有必要?

  (二)一九九七年以後,香港將成為大陸地區的一部分,在大陸的管轄之下,屆時我方將喪失以香港進行「間接」接觸的中介。

  換言之,短短兩年之後,時空環境將與目前大不相同。現在為了境外轉運中心的設立,大規模地調整修正法規與行政體制,兩年之後,在境外轉運中心是否已可成熟地運轉尚不可知之時,可能又因時空環境的改變而必須再做調整。此種「漸進式」的政策思考模式是否成本太高?

(作者為中山大學海洋政策學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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