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念祖:「劫機案 法律未必能防堵搏命」(聯合報,第11版)
劫機案 法律未必能防堵搏命
當兩岸消除敵意,能正常往來之際,才可能減少劫機來台事件。
胡念祖
大陸民航客機再傳被劫持來台事件。此種攸關人命與國際公法的事件,一再發生於台海兩岸之間,筆者認為緣於下列兩項因素:只要台灣地區的政經、社會體制對大陸地區人民構成吸引力;只要台灣與大陸之間不能去除敵意,並在「正常」的「國際」或「國內」關係下互動;以「暴力」方式劫持交通工具,藉以抵達此岸的事件可能將一再發生。
換言之,只要此二因素不除,就算某一方以嚴厲的國際法與國內法處置劫持行為人,亦不見得就能嚇阻此類事件的發生。
兩岸政經社會體制之間,有其「客觀」上的差異,欲縮短此差異,除有賴人為努力之外,更需時間的考驗。再者,此種差異所造成的吸引力,也具有「主觀」上的因素;換言之,同樣的差異,固然值得大多數人效法、學習,對某些人來說,卻值得其以非法手段,用性命相搏,來完成目的,而此種主觀上的認知與作為,卻非任何個人、法律,或政府可以有效地防堵。
兩岸之間敵意不除,使得雙方的互動與人員的往返,無法正常地開展,結果只有「促使」一些人採行「不正常」的方式,來達成抵達彼岸的目的。在此種環境之下,亦使得雙方對彼此的資訊與認知產生一定程度的誤解與誤判。然而,此種不正常的環境卻有賴於兩岸政治領導人的智慧,加以改變或化解,特別是中共方面領導人的遠見與胸襟,因為只有有能力施以威脅的一方放棄其威脅的優勢地位,敵意方可消除。當兩岸敵意消除,雙方正常來往之際,以不正常手段以達一己目的的事件才會減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