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Top

胡念祖:「給第一線執法的空間和能力」(聯合報,第3版)

 

給第一線執法的空間和能力

 

面對大陸人士「事前」要政治思考,事後要負政治責任,與「接戰規則」相差甚遠

 

胡念祖

 

 我保七警艇在馬祖海域執行臨檢可疑大陸鐵殼船時,遭到大陸船員暴力攻擊,除發生我執法人員受傷外,更有一名保七警員遭到劫持而被帶至大陸。此一事件的發生,除凸顯海峽兩岸因囿於意識形態而無法「正常」解決雙方共同關切問題的窘境外,亦凸顯出我第一線執法人員所面臨的「困境」。

 

 海峽兩岸一水之隔,「互動必始自於海上,衝突亦必先由海上而生」,此為兩岸間「地緣現實」下的必然。然而,我政府與社會在面對此種現實必然的互動時,卻經常在「兩岸關係敏感」的情結下,「手軟腳軟」地自我設限,遂造成許多不必要的考慮與難題。

 

 多年來我政府一直是「依賴」海軍武力來進行「海域執法」的工作,發生了多起「更敏感」的事件與後果。直至近年,在審度局勢及思想進步之後,才開始由保七這支海上警察武力進駐金、馬地區,負責海域執法的任務,這才是回歸正常體制,減少不必要軍事緊張衝突的正確作為。而對違法嫌疑船舶進行緊追,並登船臨檢。是一九八二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一一一條與第一一○條所賦與一個沿海主權國家的權利,也是保七存在的意義與目的。換言之,保七在金、馬海域的存在與作為,正象徵著國家的進步與國家主權與法律尊嚴的保障。吾人實在沒有必要將兩岸間任何互動情事均視為敏感,更不可走回頭路而將海域執法工作丟回給軍方。

 

 本案如有值得檢討之處,即在於為何擁有槍枝的保七警員會無法制伏一群持斧頭、酒瓶、棍棒的暴徒?為何我國海上警察會與陸上警察一般,在與暴徒照面後,總是第一線的警員吃虧呢?筆者合理地懷疑是因為第一線執法人員未獲得更大的授權,在執法行動中行使必要的武力壓制,特別是在面對「大陸人士」時,政治考量往往不正常地超過一切。事實上,要求第一線執法人員,在分秒之間還必須進行政治思考,事後還須負政治責任,根本就是政務官的失職。先進國家中有「接戰規則」或執行程序的制訂與頒布,其內容隨國際法政時空及外在環境情勢而修正變更,甚至每日不同。此種規則或程序的制訂是政務官的政治判斷與責任,事務階層之官警只要照表操作即無責任可議,若發生任何重大後果,其責任亦應由政務官來擔負。譬如,數年前美國軍艦以飛彈擊落伊拉克民航機事件,即是由美國國防部長代表國家道歉,而艦長在調查後並未被要求負起任何責任。

 

 兩岸關係或有其敏感之處,但保七員警依法執行海域執法任務,有何敏感可言?決策高層不可在高聲要求制止海域走私、偷渡之際,又不願意負起政治責任,給與第一線執法人員執法的空間與能力;更不可在高唱打開國際空間,要求他國尊重我國生存權利之際,反而不敢彰顯一己的執法權利。

 

(本文作者胡念祖為國立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室召集人,中華民國海洋事務與政策協會秘書長)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