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念祖:「科學無國界 台灣海防洞開?」(中國時報,1996年6月20日,第11版)
科學無國界 台灣海防洞開?
胡念祖
法國國家海洋研究院所屬之海洋研究船「拉特朗號」在與我國國科會的合作下前來我國,並在台灣東部及西南海域展開海底地形、地質之調查研究。此項所謂國際海洋科學研究的進行,是否會構成對我國國家安全與利益的考慮,已引起立法委員的重視,並為此召開公聽會。同時,立委亦十分關切我國在擁有「達觀軍艦」此一先進海洋研究艦隻後,是否仍然需要借助外力,而犧牲了自我國家安全。
事實上,此一相關議題涉及了兩個層面,一是我國海洋科學研究政策與法律何在,二是「達觀軍艦」本身定位與行政指揮體系合理化。在「科學無國界」的理念,以及一九八二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二三九條、二四二條之規定下,各國均依照本公約規定及尊重國家主權與管轄權之原則,促進和便利海洋科學研究之發展、進行,及國際合作的義務。我國作為一個海洋國家當然亦應促進海洋科研之進行與國際合作。但是,一九八二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亦清楚明定,外國船舶在我國領海內不得進行研究或測量活動〈第十九條第二項〉,除非在我國行使領海主權下之海洋科學研究專屬權利時,經我國「明示同意」並在我國規定的條件下,方可進行〈第二四五條〉。在我國二百海里之專屬經濟區中及大陸礁層上,我國對海洋科學研究亦擁有「管轄權」,外國船舶非經我國同意,不得進行海洋科學研究〈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二四六條〉。換言之,我國作為一個治海國,為確保領海之主權及專屬經濟區與大陸礁層之管轄權,應制定有海洋科學研究法規,用以規定、准許、和進行海洋科學研究。
然而,迄今我國尚未有規範海洋科學研究之海域法規與政策存在,亦不知道我國政府或相關機關是憑什麼准許或不准許外國船舶進入我國海域進行研究探勘?又憑什麼規定外國船舶在什麼地點,以什麼計畫內容、什麼測勘設備可被准許或不被准許進行研究探勘?在無法可依之下,我國近年來都已有包含美國、法國,甚至俄國的海洋研究船舶進入我國海域進行海洋科學研究。國科會有權憑其職掌就可核准外國船舶進入我國海域進行研究探勘嗎?國科會有能力監控並查證〈verify〉外國海洋探測船的活動與探勘資料的處理嗎?這些缺失都令人質疑,我國的海洋權益與國家安全是否受到足夠的重視與保障?
去〈八十四〉年九月二十六日成軍的「達觀軍艦」是一艘由義大利建造的先進海軍研究探測船,不論艦舶長度、排水噸位、或各項操控系統與裝備,均較法國「拉特朗號」為大、為優。「達觀軍艦」當初之構艦預算雖係由交通部編列,但目前卻是一條符合一九八二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二十九條「軍艦的定義」,並編制於海軍的「軍艦」。在我國擁有如此一艘先進的海洋研究探測船後,不僅國防部門需要其服務,以提供更清楚、精確的海域資訊,政府或民間之海洋科研單位更期盼有與其合作之機會。故而,「達觀軍艦」本身之定位與其行政指揮體系的合理化就更形重要。
「達觀艦」目前隸屬於海軍艦隊司令部,但其運作卻多與海軍海洋測量局、反潛指揮部等單位有業務管制、協調、配合之關係。此外,「達觀艦」不是一般之軍艦,其所需之後勤補給與專業人員之進用與留用,與一般海軍艦艇均不相同。譬如,「達觀艦」需要之電子零件補給不同於一般軍艦,其上之專業人員必須對海洋科研有一定之訓練〈現任艦長即擁有水中聲學之博士學位〉,並最好能長久留用。筆者認為,「達觀艦」是否可由海軍艦隊司令部改隸於海軍海洋測量局,以脫離一般作戰艦隊之指揮體系與心態,並使海洋測量局本身擁有研究探測船艦,以發揮「如臂使指」的直接指揮功能。海測局因係直接隸屬於海軍總部,且具海洋科研專業形象,故由其對內、對外進行協調、合作,似均較經由艦隊司令部此一作戰指揮機制為宜。在擁有了「達觀軍艦」後,我海軍或國防高層決策人士亦應有「另類」之思考方式,深入理解一艘海洋研究探測船之專業特性,並避免當其在海上作業中因不當指揮所產生不必要之干擾,此方能真正促進「達觀艦」在海洋科學研究探測上的職能。
海洋科研事關國家安全防衛與經濟發展,我國目前雖然在人力與財力上有一定基礎,但卻在政策、法律、與行政體系上多所缺漏。沒有經營「大海洋」的理念,怎麼會有「大台灣」存在?在邁入二十一世紀之際,決策者似乎更應注意我們賴以生存發展的海洋事業與權益。
〈作者為中山大學中山學術研究中心海洋政策研究室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