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念祖:「單純的『涉台』事件?或是南海主張?」(聯合報,第11版)
五年來已有一百多艘漁船遭中共越區騷擾
單純的「涉台」事件?或是南海主張?
胡念祖
三艘高雄籍漁船遭到中共公安船登船「臨檢」,發生在台海兩岸關係低潮之際,吾人固然不必事事均朝「政治惡意」面去研判,但事件仍然有些蹊蹺,值得重視與研究。
中共公船臨檢我漁船之處位於香港東南方,台灣、菲律賓、與東沙之間的水域,此處既無中共主張的島礁,又非中共東南沿海之南海區水產資源保護區,加以中共迄今尚未立法公布二百海里之專屬經濟海域,這些因素都使中共公船行使執法管轄權之「法律基礎」趨於不存在。因此,就法律面觀之,中共公船之行為的「合法性」即十分令人質疑。
再者,由「國際」海洋法觀之,在公海上,以公船臨檢「他國」船舶是一項頗具挑釁意味且違反國際法之行為。數月前,加拿大公船在加拿大紐芬蘭二百海里專屬經濟海域外之公海上扣捕西班牙漁船,引起西班牙派出海軍艦艇回應,造成加拿大與歐盟對峙,吾人印象猶存。但是,此種違法挑釁論點的前提是建築在「國際法」之上,若中共公船及其背後所代表的國家主權不視我漁船為「他國」船舶,則其公船之行為或許是在傳達一項「我國」所不願意接受的政治意義與訊息,亦即中共將台灣人民與船舶置於中共執法管轄權之下。
此外,除了建立台灣人民與船舶在公海上接受中共公船執法之事實前例外,中共是否開始加強其在所謂「南海海域」之活動,亦值得觀察。數月前,中共在南沙群島東部之美濟礁展開建設與活動,引起中共與菲律賓間關係的緊張,菲律賓以扣捕中共在該海域作業之漁民作為回應。中共過去為凸顯其在南海海域中之歷史主張,不僅有大規模武力攻占島礁、建設島礁、開發資源之高能見度行動外,更常藉中共國家海洋局之「中國海監」或農業部漁政局之「漁政船」等之公船,在南海海域南達曾母暗沙處對外國船舶進行登船臨檢。故若以較宏觀之角度觀之,中共公船近年來在東沙附近海域對我漁船或貨輪之侵擾與執法,究竟是單純的「涉台」事件,以為反映兩岸關係之訊號,或係其全面鞏固南海主張中的一部分作為,則尚有待瞭解。
面對中共公船臨檢我漁船事件,我政府與人民雖不必情緒性地反彈,但卻有必要正視類似此事件背後所代表的中共執法管轄權成功行使的意義。台海兩岸關係之低潮既肇因於我政府力求突破中共在國際上對我予以「地方化」的「定位」,則我政府即不應在此事件上給予中共不斷建立前例的機會,使我人民與船舶在公海上亦受制於中共的管轄權。適度、理性、強硬地表達我政府不接受中共此種行為的立場,並要求中共約束其公船之行為,應是合理的回應。再者,如何在國家主權與法律尊嚴上加以確保,同時在實務上解決兩岸間各種海上權益的衝突,應是政府大陸政策向前推展的重要課題,值得政府深入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