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念祖:「保七為什麼不能?」(聯合報,第11版)
美濟礁風雲 中共能 菲律賓能──
保七為什麼不能?
胡念祖
中共在南沙美濟礁以武力部署回應菲律賓「參訪」活動的技巧,對照於黃昆輝部長表示日後將不再派遣保七赴南海巡弋的作為,真令人為我政府之軟弱而泣。
由新聞影片可見,當中共面對菲律賓藉「參訪」活動挑釁其對美濟礁之主權主張時,在海面上的武力部署是前面一艘「中國漁政三十四號」的公船,後面則是中共海軍的艦艇。此種布局顯示的意義有二:
一、由編號可知,「中國漁政三十四號」係中共農業部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下所屬之南海漁政局之漁政船,性質上是中共之漁業執法船,而漁政船在美濟礁水域中的出現表示美濟礁係一以漁業為主之基地,週邊有漁業活動發生,故有漁業執法船舶的巡弋。
二、漁業執法船是代表中共海域警察職權的「公船」,若此公船遭到菲方的攻擊則有挑戰中共國家主權的意涵,所以必須有海軍艦艇的存在以應付緊張衝突的升高,而海軍艦艇之存在亦表示已有不惜一戰的準備。這種布局完全符合學術界所提出「護漁」的觀念與定義──在一具有主權或管轄權爭議的水域或事件中,藉海軍武力的存在以凸顯國家在此水域中或事件上的法律主張與外交立場。
回顧我保七南海巡弋的倉皇北返,以及事後我海軍艦艇立即順利運補南沙太平島的往事可知,我們亦應有機會與實力藉海軍的掩護,成功地將保七送至太平島海域,以彰顯我國歷史主張的尊嚴與效力。再者,保七既然是我國目前海域執法的主要力量,當然應該不時地在我國所主張的海域中巡弋,特別是當我國日後通過領海法、專屬經濟海域法等海域立法後,更需要保七的巡弋執法,豈能如官員所言「原則上不再赴南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