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念祖:「中共反應 即將揭開鍋蓋」(聯合報,第11版)
《境外航運中心運作》
中共反應 即將揭開鍋蓋
胡念祖
我政府所推動的「境外航運中心」政策是否有實踐的可能與機會,近日內即可視中共的反應而「揭開鍋蓋」。現傳聞中共以行政程序拖延一美商貨輪離開福州港「直赴」高雄港,已可視為中共對此政策之回應。中共之所以反對我政府單方面所推動的「境外航運中心」政策,基本上是因為此政策之實踐已涉及到「國家主權」的核心,且不符合中共自一九八○年代以來所一直堅持的「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的對台政策基本原則。
在「一個中國」的大原則下,台灣港口與大陸港口間之航運係屬「國內航行權」(cabotage),依國際法數百年來的實踐,僅有「國輪」可以在「一國」之內的港口間來往。除非在極特殊之國際安排下(譬如運河之國際共管)或在極屈辱之情況下(譬如清朝與列強所簽定包含內河航行權在內的不平等條約),少有國家會容許他國船舶航行於一國之內的港口間。但我政府目前單方面准許「外國籍」或兩岸之「權宜」船舶直航於兩岸之間的港口,事實上排除了「國輪」的航行,不僅在我們「國內」造成了外籍船舶的「超國民待遇」,亦直接挑戰了中共的對台政策基本原則,迫使其接受違反國家主權的外籍船舶行使國內航行權。或許這才是中共反對「境外航運中心」政策的真正原因。
中共目前藉拖延美商貨輪離港,以打擊外籍航商參與兩岸間「直航」的意願,基本上亦是反制我方政策的手法。在國際海洋法上,沿海國指定國際通商口岸、准許他國船舶進入本質係屬內水之港口,或准許他國船舶離開港口,均是「國家主權」的行使。但是,一般說來,「進港容易,出港難」,因為港口國不可任意拒絕他國商船進入其國際通商口岸,但卻有權利與義務在他國商船離港時施加必要之檢查。
中共藉此權利之行使,先行對外國航商施壓,將較優於等到他國商輪由台灣港口出發直航大陸口岸之際,再拒絕其進港。因此,中共對美商貨輪之「詳細檢查」已可視為對我政策之回應。換言之,我政策是否有實踐之可能與機會,近日內即可揭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