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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念祖:「處理海域礦區 中共以實力作後盾」(聯合報,第10版)

胡念祖:「處理海域礦區 中共以實力作後盾」(聯合報,第10版)圖片

 

處理海域礦區 中共以實力作後盾

 

台灣受限於能力 須賴政治見解來突破困境

 

胡念祖

 

據報載,中共有意將東海的兩塊礦區,開放與外國石油公司探勘。

 

中共此項作為,吾人可由國際海洋法及政治兩個層面來加以探討。在國際海洋法上,一個沿海國「為勘探大陸架和開發其自然資源的目的,對大陸架行使主權權利」,且此種權利是「專屬性的」,亦即「如果沿海國不勘探大陸架或開發其自然資源,任何人未經沿海國明示同意,均不得從事這種活動」。此外,「沿海國對大陸架的權利並不取決於有效或象徵的占領或任何明文公告」。海峽兩岸的兩個中國政府均主張「自然延伸原則」下的大陸架(我方稱大陸礁層),故而東海大陸架,以及勘探、開發東海大陸架之自然資源的權利係屬於「中國的」,應無疑義。在此種認知之下,「中國」政府自然可以選擇探勘或不探勘,亦可選擇同意或不同意他國的探勘,而中共目前只是選擇了較為積極的作為而已。此種作為的選擇同時亦表示,中共有意更積極地主張其在國際海洋法上應有的權利。

 

在政治上,中共此種較積極的作為顯示,中共已準備處理東、黃海大陸架及專屬經濟海域的問題。沿海國對大陸架的主權權利固然是專屬、不待宣告的,但大陸架的外部界限或海岸相向或相鄰國家間大陸架界線的劃定,卻充滿了國際因素。「中國」大陸架在黃海,東海海域分別有與韓、日兩國的劃界問題。據筆者瞭解,中共雖然尚未公布其「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架法」,但中共國務院國家海洋局內部卻已對大陸架劃界問題,有深入之研究及腹案底線。所以,中共如果真的開始對東海大陸架之礦區展開較積極之作為,不僅顯示中共已準備處理東、黃海大陸架劃界問題,更是向日、韓鄰國送出一清楚的訊息,及中共將藉實力與實際作為來增加其未來談判的籌碼。

 

當中共開始「面向海洋」,並逐漸在東海、南海採取更積極之作為時,對我政府最大的衝擊仍然在「一個中國政策」之上。我政府迄今仍然堅持對全中國及全中國海域的主張。故而,在「立法管轄權上」,行政院的「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草案」及「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草案」仍係以「全中國」為其「標的」;但在實際的「執法管轄權」上,我政府的能力卻為有限─東海礦區及在我政府的「石油礦區圖」上,而無任何實際探勘作為。此外,所謂「海峽中線」默契,主要係指兩岸在台灣海峽水域中軍事運作不跨越中線而言,與東海海域無關,亦與礦區探勘無涉。今日我政府所面臨的困難是沒有力量以支持主張─在釣魚台問題上是如此,在南海問題上亦是如此,在東海上更是如此。此種「困難」是政治問題,有賴政治見識來解決。

 

(作者胡念祖為國立中山大學海洋政治學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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