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念祖:「處理偷渡遣返作業 兩項探討」(聯合報,第4版)
「心態上辦內政,手法上辦外交」
處理偷渡遣返作業 兩項探討
胡念祖
遣返大陸客作業日前再度發生人命傷亡慘劇。姑且不論航行碰撞責任歸屬問題,僅是借用漁船,由被遣返者「自行」駕駛,以達遣返的目的,這種作法本身就充滿了許多遣送一方無法控制的變數。「時運不濟」之時,乃有種種怪異傷亡案件發生。在探討本次事件時,吾人可從遣返作業背後之心態及作業本身之問題二個方向來討論。
政府之所以採用這種自行駕船遣返的作業方式,乃是為了避免發生一般國與國之間,正常遣返作業中所必有的政府間官方接觸。這種「三不政策」下的禁忌,使得政府面臨一項嚴重的困擾──在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下,必須得遣返偷渡入境的大陸人士,但又無法確保於遣送過程中,能毫無失誤地照顧到人命的安全。只要台灣地區的社會、經濟條件一直優於大陸地區,吾人就不能期待偷渡之事自然停止,美墨邊界偷渡、遣返不絕於途也就是如此。但因中共、台灣雙方之敵意一直無法去除,吾人又無法單純將偷渡大陸客比如其他外籍非法勞工般,視為純粹追求美好工作機會者。在這種背景之下,偷渡不斷、防堵不止、遣返不絕就一再循環、重演。如果經濟條件之差距無法改變,要求大陸一方禁絕偷渡,實乃「緣木求魚」。如此就只有在處理大陸偷渡客之心態與作法上求一突破,始可避免悲劇重演。
台海兩岸四十多年來萬事隔絕的狀況,今日已無法維持,政府似乎應正視雙方互動間所衍生的各種實際問題。筆者以為,吾人不妨以「心態上辦內政、手法上辦外交」的態度與作法來解決當前與未來的問題。在心態上,大陸同胞亦我國民和手足,我政府以中國「唯一」之自由、富足政府出發,理應盡力照顧這些人民。如果我們社會有能力與意願接納部分大陸勞動人口,不妨建立正常管道、設訂限額,以滿足追求更好經濟生活的同胞。但在手法上,政府不妨將申請來台工作之大陸同胞視為外籍人士,嚴加管制其進出與停留期間的活動。如再有偷渡情事發生,則不妨以遣送外籍人士方式,正式交付大陸政權,由其處置。
此次遣送作業所曝露出的作業缺失,乃在於我方無法控制遣返過程中的變數。如何減少被遣返者自行駕船返航的機會,並將整個遣返過程納入我方控制之下,當是尋求解決之法中所應設想的。是否可將被遣返者置於我方航行器中,並在受監管的情形下,送抵離大陸甚近之金馬地區,再正式移交大陸有關機構;再者,此次執行護送任務的軍艦是「山字號」級重達一、二千噸的大型水面作戰艇艦。以一艘大型水面作戰艇艦「押解」一條十五噸木製漁船,除了浪費海軍軍力外,海軍艦隻是否熟悉於執行類似押解之警察任務亦是疑問。遣返作業過程中的疏失或無力應變,均將對政府先前一再顯現的善意動機,造成沈重的打擊。人命事大以外,政府處理遣返作業一再失誤所導致的形象損失,與大陸未可知的「反應」,均值得政府痛加檢討。
翻船或許事小,但「小事」背後所隱含、牽涉到的問題,卻令吾人不得不深思。海峽雙方如何「定位」?如何「正常互動」?如何對待大陸人民?如何確保海域安寧?凡此種種,均應理性思考、正面處理,徒然思索迂迴之法,或許會付出更大的代價。
〈作者胡念祖現任國立中山大學中山學術研究中心副研究員海洋政策學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