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Top

胡念祖:「不要忽略海域衝突所造成的影響」(中國時報,1996年1月16日,第11版)

 

不要忽略海域衝突所造成的影響

 

胡念祖

 

   嘉義外海又傳大陸鐵殼船群集,不但引起海防安全緊張,漁民也大表不滿。類似問題一再發生,未見徹底解決。

 

   開年以來,新聞媒體另有兩項報導。一為年初蘇澳籍「逢漁滿一三二號」漁船在東引東方約三十五海里、彭佳嶼西北西方約四十海里處遭到兩艘大陸漁船以絞網為由,持刀械強行押走輪機長黃文虎,我軍方據報出動三艘海軍大型艦艇馳援,方迫使大陸漁船釋回黃文虎;二為我中央漁政單位得知訊息顯示,日本政府即將在其批准一九八二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後,建立二百海里之專屬經濟海域。此二項新聞或許不如總統大選或復徵證所稅案受到社會注意,但其可能造成的衝擊,卻不應被忽視。

 

   在前項事件後,中共半官方傳媒香港中通社指出,李總統到新竹漁港視察後,「指使設立海軍機動基地,部署飛彈快艇對付兩岸漁事糾紛和大陸漁民,這是在擴大兩岸漁事糾紛,引發台灣海峽危機」。換言之,近日之內,兩岸間所謂海上漁事糾紛事件突然增加,而我方以軍艦救難,有可能被中共「理解」或「扭曲」為「擴大漁事糾紛、引發台海危機」。在兩岸關係已呈現極度低潮、談判溝通管道中斷之際,漁事糾紛之處理或海上法律秩序之維持,已然涉及兩岸關係之開展,甚或台海局勢之穩定。

 

   日本建立二百海里專屬經濟海域之企圖與作為,必將引發中共在其通過「領海及毗連區法」後,嚴肅考慮「專屬經濟區及大陸架」之立法,亦將引爆釣魚台主權爭議,以及東北亞諸國海域主張重疊之衝突,日本固然有權依據國際海洋法,單方面主動地建立一己之專屬經濟海域,但我國所受到的衝擊除了秋刀魚漁場縮小的實質漁業利益損失外,亦將面對是否應立法建立我國二百海里專屬經濟海域之政策選擇。換言之,我國是否準備以海域立法與建立海域之作為,來抗衡日本對我所造成之海域及領土主張衝擊?如是,我國是否準備就中日釣魚台主權爭議,中菲海域重疊劃界、兩個中國海域主張所反映之「國家定位」,進行一次徹底的解決?

 

   民國八十七年七月廿一日發生中共「閩獅漁號」兩漁船暴力洗劫我「三鑫財號」事件,大陸船員之行為雖完全符合國際海洋法及我刑法三百卅三條海盜罪中的海盜定義與犯罪要件,卻經由我法庭變更檢方原起訴之海盜罪名為「妨礙自由」,建立一錯誤且危險的法律前例,使得我政府無法嚇阻中共漁船一再藉暴力打劫我漁船,並使得兩岸漁事糾紛動輒演變為無法懲處之刑事案件。我政府迄今未能正視海上警察武力與專屬經濟海域的建立,亦使得我國海域管轄權利、地理範圍、及執法力量均一直處在空虛之狀況。我政府過去一再努力與中共就兩岸漁事糾紛之「事後」解決建立一法律處理之機制,但卻一再無法達成協議。面對此一狀況,政府是否可以考慮與中共就雙方漁區劃定與作業規範,由漁業合作觀點進行談判,以謀建立一「事前」防阻或減少漁事糾紛之管理制度。

 

   先進國家加拿大、歐盟諸國等,可以為了國家漁業利益與海域權益而出動軍艦,升高緊張;落後國家如菲律賓者亦可為中共進占南沙美濟礁而長期扣押中共漁船與漁民,以表達其領域主張立場。我政府實不應長期忽略海洋權益衝突所帶給國家安全、尊嚴與實質利益的挑戰。

 

〈作者為中山大學中山學術研究中心副研究員、海洋政策學副教授〉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