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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念祖:「這片泥淖 清或不清?」(中國時報,2009年8月28日,第A18版)

 

這片泥淖清或不清?

 

胡念祖

 

水災後續工作使得政府焦頭爛額,連屏東縣林邊、佳冬兩鄉之淤泥究竟該如何清運都可以舉棋不定,如陷入泥淖一般。

 

災難之後,筆者檢視個人於民國八十三年的林邊地層下陷研究及八十六年的雲嘉地區地層下陷環境法政分析研究,發現十五年來問題不僅依舊,且更趨嚴重。研究所得的政策建言亦未見政府重視採納,一旦老天決定討回人類對大自然的超限利用時,政府與人民就同時深陷水深火熱之中。

 

研究發現可以一言以敝之,那就是「中央與地方」及「政府與民眾」存在著嚴重的「政策落差」。

 

就地層下陷之起因,中央政府歸咎於養殖業之超抽地下水;下陷地區民眾或地方政府則認為,養殖業之用水固然為重要原因,但台糖農場、農田、工業之抽取地下水亦不可排除在外,另沿海地區之開發行為(如六輕)也會導致問題更惡化,所以不能全部歸咎於養殖業。

 

就改善問題之方法而言,中央政府認為應嚴格取締非法水井及違法魚塭、提供補助金讓部分魚塭停養或休養、輔導養殖業者改從事「箱網養殖」或「往國外發展」、依「農地釋出方案」將下陷土地優先釋出轉為高價值使用之土地。但地方則認為,以當前地方政治生態而言,地方政府根本無能力或無可能加以取締;業者轉業補助金偏低,欠缺經濟誘因,且政府下一步之作法為何,亦欠缺明確規畫;魚塭養殖業者欠缺資金、技術,且「箱網養殖」在本質上與陸上養殖之性質不同,以養殖業者人口年齡偏高、學歷偏低之情形來看,轉業之可行性不大。

 

地方政府與民眾不相信中央政府之規畫會成功,因為地層下陷土地之利用價值低,且農地釋出手續繁瑣,目前未聞成功之案例;再者,土地若釋出作其他更高密度之使用(如工業、商業),則地層下陷問題不但不能解決,反而會更嚴重。

 

政府不正視這些政策落差現象,並由根本解決問題,過去十多年來遂出現國土不斷陸沉。

 

由這些政策落差之內涵,吾人可以明白,為何數十年來政府與民眾在投入龐大資源與人力後,問題依然存在。譬如:穿越林邊、佳冬鄉的台十七線公路每年加高重鋪柏油,使該段公路被稱為「黃金公路」;民眾的新厝地基墊高一層樓以上,公部門不斷加高海堤,但為魚塭養殖用水而設之海水抽取管線卻直接在海堤上穿孔而過,或密布海堤坡面之上,電桿、電表林立,蔚為奇觀。

 

猶記十多年前,經濟部水資源局(現水利署前身)還曾嚴肅地委外進行有關填土夯實之工程技術研究,打算將地層下陷地區逐漸用土填高至海平面以上。此種近乎天方夜譚的思考,卻在此次八八水災後,由老天加以「落實」了一部分。如果政府與民眾仍然不能改善水土保持、尊重大自然,恐怕再經二、三次水災,雲嘉、高屏地層下陷地區終究有填平的一天,現在也不必費力去清除那老天賞賜的泥土了。

 

(作者曾為中山大學水資源研究中心主任、現任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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