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念祖:「盲目立法!?」(中時晚報,1993年4月17日,第3版)
盲目立法!?
胡念祖
據報載,中共前後以四年的時間,在其海軍的支援下,已完成了東海海域大陸棚(或稱大陸礁層、大陸架)近大陸側三分之二面積的海洋調查。在此調查過程中,中共海洋調查隊伍曾越過東海「中日兩國中線」以東,進入釣魚台列嶼東北方海域進行調查。中共此舉固然引起了日本的注意,但對在台灣之海洋政策學者而言,卻是「感觸良多」。
中共行事較具「戰略意識」。表現於外者即為有計劃、有目標的作為。中共繼去年二月二十五日公布其「領海及毗連區法」後,目前正在草擬「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架法」。因為專屬經濟區寬達二百海里,中國大陸向海自然延伸之大陸架更是寬廣,且因地理因素,勢必與韓、日兩國發生相鄰或相向的海域及大陸架主張重疊,而必須進行劃界談判。為保障中國的海洋權益,為未來的談判預做準備,並為海域立法奠定尊嚴,中共乃先行掌握此片海域的情況,而有全面性的海洋調查。筆者個人得知,東海中僅是各個小島的地理、地質等情況資料,中共即已有超過一百萬字以上的調查報告完成。又譬如,中共為訂定「海岸法」,就先組織一個上萬人的工作隊伍,將大陸海岸全線調查完畢,再由江蘇省試行省級的海岸法以求取經驗,目前則在中央階層進行「論證」,不久的將來就將完成其「海岸法」的立法。
反觀我政府的類似立法工作,則實在令人汗顏。行政院已送立法院二份海域立法草案,但是吾人卻無法對此海域立法之對象海域有任何有信心的理解。在海岸地區地層下陷的壓力下,行政院命內政部營建署草擬「海岸法」,但迄今卻連海岸法立法的精神與目標都在行政人員的堅持下,偏離初期的理想,更不必談全面海岸調查與宏觀的政策論證了。
國家典章制度的建立,不僅僅是在規範國民的活動或處分國民的違法,更應是振作國家的權益與保障國民的福祉。海域立法是如此,海岸立法又何嘗不是?立法之際,不能掌握實際狀況,無法建構宏觀的國家目標,又欠缺執法的實力與意志力,豈不是有如「盲目立法」?
(作者胡念祖為國立中山大學海洋政策學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