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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念祖:「確立海域執法權威」(中時晚報,第2版)

 
確立海域執法權威
 
胡念祖
 
  行政院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第十海巡隊隊員江少男昨日於馬祖莒光海域登船臨檢越界捕魚之大陸漁船時,遭大陸漁船船員挾持至福建省長樂市梅花港。現經親民黨立委曹原彰協助,中共方面同意今天放人,使得此一事件可以較過去類似事件更平順地迅速落幕。但是,此事件並非我國海域執法人員遭大陸人民挾持的第一樁,若海域執法權威無法建立,或大陸人民不尊重我國管轄權,則類似事件仍將重演。
  目前海峽兩岸對此一事件發生原委有著不同的說法,故詳細情形有待調查,但是,可以相信的是,我方海域執法權威確有遭到大陸漁民挑戰。就如洋總局邊子光副總局長所言,我方巡邏艇上配備火力足以壓制中共漁船,但在不造成無謂傷亡及不挑動兩岸敏感關係的考量下,我方並未對大陸漁民「妨礙公務」的行為給予當場立即的必要制裁。
  海域執法不同於陸域執法,登船臨檢的整個過程更是一直處在一種動態且不確定的情況之下,如果被登臨方藉掌握船舶的行進而反抗登臨方的執法作為,登臨方常被迫在短時間內必須作出反應。因此,我方目前需檢視思考的是:未來在金、馬與福建間狹窄海域對中共違法船舶的登臨是要採強勢壓制作為,還是以兩岸政治考慮為重?再者,如何讓大陸方面,特別是沿海漁村民眾認識到,彼此尊重海域執法所創造的穩定海域法律秩序將對雙方有益,將是繼民國八十年三月三保警事件及民國八十六年十月莊鎮耀事件後,兩岸間必須努力的重點。
(作者為國立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社會科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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