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念祖:「沒有遠見的漁業政策」(中國時報,2004年11月29日,第A15版)
沒有遠見的漁業政策
作者/胡念祖教授(國立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大西洋鮪魚保育國際委員會〈ICCAT〉於日前年會中對「中華台北」作出了我國「參與」該區域多邊國際漁業組織以來最具威脅性的指控與決議。不僅台灣過去超過配額所捕撈之數量須在未來五年中攤還外,台灣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若在未來一年內不能改善,則將於明年年會中停止台灣在該組織中所謂的「合作觀察員」的參與地位,使我國完全地被禁絕於該組織所轄大西洋洋區中的鮪魚漁捕作業。我國則因非該委員會設立公約「大西洋鮪魚保育國際公約」之締約方,而將無法定組織地位足以尋求自保。
對瞭解我國漁業情況之士而言,此一決議絲毫未有令人驚訝之處;對從事大西洋鮪魚漁捕作業之「業者」而言,可說是「夜路走多了,終於遇到鬼」;對中央漁政機關而言,則豈是「活該」一語可以道盡其間的「縱容」、「怠惰」與「無奈」。
台灣人太過「聰明」,但卻缺少「智慧」。當國際主流價值與思潮都已然將漁業資源保育與永續發展視為國際漁業規範的道德基礎時,我國業者還在鑽國際〈海洋〉法的漏洞,大搞「權宜掛旗」漁船,甚至連「洗魚」這種破壞全球各洋區漁業資源評估基礎的「五鬼搬運」「報假帳」手段都敢使出來,使得我國所提報的漁業統計資料在國際上喪失基本的信用,亦使我國從事漁業外交人員的談判誠信為之斲喪。然,仍有少數業者扮出一臉「無辜狀」,敢問「為何商船可以有外籍,漁船就不可以掛外國旗?」「公海上不是有捕魚自由嗎?」
這些手中可以玩以億元台幣為單位的國際遠洋漁業業者難道是真的分不出商船只是海上的「運輸載具」,而漁船卻是會減損公海或他國經濟海域內生物資源量的「生產工具」?他們難道會真的不知道相關國際海洋法公約與區域漁業組織的規範嗎?如果真的不瞭解國際江湖規矩,就沒有資格玩這種國際產業。
我國漁政及農政機關長期都與農漁業者「穿同一條褲子」,手中政策籌碼與措施似乎只有「補貼」一種,不斷縱容業者胡作非為,根本忘記自己應是農漁產業秩序的規範者與執法者的角色。漁政機關與漁會動輒向社會灌輸洗腦,說這些經營者都是「社會弱勢者」,需要政府不斷地照顧或體恤,卻無視於國家所應負起的「船籍國責任」。
社會民眾應該分清楚,特別是國際遠洋漁業經營者,他們是「企業主」,甚或「紅頂商人」,而非出苦力的漁工或漁民。他們與其他產業業主一般,不僅掌握經營國際產業所需大筆資金,部分業者更擁有中央民意代表或府、院顧問名器與通天管道。當所謂「民主政治」變質為「民意政治」之後,一個不敢說真話的部長或短視軟弱的十多職等漁政官員又如何能抗得住決策高層所輕信並轉達「民意」呢?
於是,漁政官員在對一己職務的怠惰及欠缺對業者民意的抗壓性之下,我國的漁業政策與管理勢必要走到「自侮而後人侮之」的地步,方能靠「外來勢力」才能有所整飭,實悲哀矣!更令人懷疑,「海洋立國」的基礎是建築在這種品質的業者與官員身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