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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念祖:「又要汙染另片淨土?」(聯合報,第A19版)

 

又要汙染另片淨土?

 

【聯合報╱胡念祖/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前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高雄市)】

 

2011.04.21 03:03 am

 

國光石化一案將於四月廿一及廿二日進行第五次環評,而四月廿二日恰逢地球日,環評結果對我國如何因應地球日與國家永續發展,將有重大意義。

 

回顧民進黨政府時代,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曾於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八日召開第廿次會議中,就「八輕及大煉鋼廠興建案」進行討論。所謂八輕興建案之實質內容即為國光石化雲林投資案,原預期於雲林離島工業區新興區及台西區設置石化中心。該案之所以提出,更可溯源至一九九○年前行政院長郝柏村夜宿後勁、行政院回應後勁居民訴求後,於九月廿二日宣布五輕動工,並承諾廿五年內完成高雄煉油廠之遷廠。為此,中油遂未雨綢繆,一邊逐漸停止或拆除高雄煉油廠部分工廠,一邊尋求搬遷新建之廠址。二○○七年前後,國光石化又重新選址至彰化縣大城鄉。

 

此一爛攤子由國民黨政府一路傳承至民進黨政府,現在又回到國民黨政府手中。民進黨政府以社運、環保起家,既不願得罪後勁居民反五輕之運動,又未能當斷即斷,以不承接國民黨政府承諾為由,拒絕本案在雲林台西之執行,以滿足環境保護之訴求。國民黨政府迄今猶在石化發展與環境保護間掙扎,不知所以。其實本案頗令人有「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之嘆。

 

公共政策之抉擇,難道廿五年內不需隨著時空環境變化而不斷檢視修正嗎?高雄後勁、林園既已汙染,為何要移地再去汙染破壞另一片淨土?高雄地區所建立的石化上中下游產業完整體系,難道不需要正視其存在之價值與對在地之貢獻?無論是雲林台西或彰化大城,難道水資源、二氧化碳排放及生態保育的環境問題有任何不同嗎?

 

筆者六年前在永續會之發言與關切,於今觀之,仍然有效,但卻未獲政府正面回應。由當時之行政院謝長廷院長就本案於會中之裁示內容可知,民國九十四年時,民進黨政府已充分了解,在本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時,「應將二氧化碳排放及水資源問題列為重要審查項目」、「並以最有效製程及環保技術,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及對環境生態的衝擊」,且「經濟部對高耗能產業之興建未來應實施政策環境影響評估」。迄今,二氧化碳排放、水資源及生態保護問題仍然是國光石化一案的「死穴」,而所謂「政策環評」卻從未在政府重大建設規劃中獲得重視與落實執行。

 

永續發展真正意涵在於經濟發展、環境保護、社會公平的同時落實,缺少其中一環即無永續發展可言。台灣是否走向永續發展的道路,國光石化即為嚴酷的試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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