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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念祖:「選制不公?中道更重要」

 

選制不公?中道更重要

 

  國會改選,國民黨獲得壓倒性勝利,輿論開始檢討選制,其中又以(一)外離島區域立委當選票數甚低,是否有票票不等值的「不公平」,(二)政黨在區域立委的總得票數比例不等於所獲區域席位比例所產生的「不公平」,及(三)小黨所獲政黨票之比例無法反映在不分區席位比例產生的「不公平」等三大現象,並認為應修法矯正。

 

  在檢視此三大現象之時,必須先所瞭解制度設計背後是否反映一些更高的價值。

 

   有關「票票不等值」的問題主要出現在外離島地區,選制刻意保障外離島不論人口均得以個別地選出其國會代表,事實上,此種票票不等值的現象亦出現在美國聯邦各州參議員的選舉之上。美國聯邦憲法尊重各州「自成一實體」的地位與權利,而使各州在參議院均各有兩位參議員。如此使得美國東岸小州(譬如德拉瓦州)可以產生兩名參議員,但其人口數卻只夠產生一名依人口比例所產生之眾議員;若將東岸小州參議員之得票數與美國西岸大州(如加州)參議員得票數相較,更可見其「票票不等值」的差距。

 

   當吾人尊重金、馬、澎湖等外離島各有其人文、歷史、行政上「分立」的現實與需求,則在選制上就會體現此種「自成一實體」的現實,並賦與「優惠權利」。

 

   在一九八二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國際多邊條約中亦出現類似的價值與規定。故而,對「自成一實體」、「優惠權利」兩價值的尊重應高於「票票等值」的價值。

 

   小選區單選制之下,追求的就是「中道」的價值。一位獲得過半或最多數選民支持之候選人就可當選,「五十加一」者全拿,而「五十減一」者全輸。在此制度下,必然會出現得票數比例不等同於席位數比例的現象,此亦是此選制所追求之價值下的必然,吾人或許不應放棄此一價值而去追求一種表面上公平的選制。

 

  在小選區單選制下,為避免區域立委「地方化」,使國會中欠缺具全觀、前膽之民意代表,故而有藉政黨票比例而分配不分區委員的設計。此設計的另一目的亦在於反映社會中的多元價值。

 

  若追求社會多元價值之國會呈現是一價值,則將小黨取得不分區席位的門檻設在政黨得票率百分之五以上,勢必造成打壓多元價值的結果。如果希望見到國會充分反映社會中的多元價值,則不妨修法將此門檻降低或甚至刪除。

 

  選舉制度之設計不應是為了選舉而存在,而是在追求社會中有共識或所願意追求的價值。在檢討上述三種「不公平」時,亦應作如是觀。

 

(作者為國立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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