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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念祖:「崩盤的漁業管理」(中國時報,2005年11月18日,第A15版)

 

崩盤的漁業管理

 

  我國代表團本周正在西班牙參加「大西洋鮪魚保育國際委員會」(ICCAT)本年度之年會,並面臨該區域國際漁業組織對我國的「全面制裁」。此一事件的發展凸顯了我國對外「漁業外交」及對內「漁業管理」的徹底崩盤。

 

  目前日本所提出之制裁決議文草案中要求,我國在該委員會所轄海域中,除南方長鰭鮪未提及外(據信是為保護美國鮪魚罐頭廠原料供應之利益,並交換美國之支持),其他大目鮪、南與北大西洋劍旗魚、東大西洋與地中海黑鮪之漁獲限制「全部歸零」(亦即完全不可在大西洋捕撈上述各魚種);再者,所有該委員會之「締約方、合作非締約方、實體或漁捕實體」均應採行適當措施以禁止上述各魚種及漁產品由中華台北之輸入(亦即全面性的貿易制裁)。

 

   至於何時可解除此種進口禁制,將有待中華台北之漁捕行為符合該委員會之措施規定而另有決定時。同時,該決議文草案要求中華台北繼續與該委員會合作,以確保我國籍漁船之漁捕行為符合委員會之保育與管理措施,及依委員會所訂程序提交漁獲統計資料。此外,該委員會繼續鼓勵中華台北參與該委員會之會議,並要求中華台北採取必要措施以禁止漁船改懸其他國家國旗。

 

   此一全面性的「禁漁」與「魚及漁產品」的貿易禁運,恐是該委員會有史以來,最嚴厲及最廣泛的制裁措施。我國會受到此一國際組織制裁,起因於相關業者的「自食惡果」與農漁政機關的「咎由自取」,原不值得社會的尊重與同情,但此一制裁案若真的通過,其後續影響恐造成我國在其他兩大洋區國際漁業管理組織的「骨牌效應」,在政策面上,不得不論,以謀「亡羊補牢」。

 

   在漁業外交層面上,過去十年來,我國外交部國際組織司及決策高層較重視各國際漁業組織的加入工作,但對參與國際組織運作的內涵卻少有專業、心力與資源加以照應。但在同時,隨著太平洋區三、四個區域漁業組織的成功參與及加入後,漁業署遠洋漁業決策人士發展出一種莫名其妙的自信心,開始自以為是、剛愎自用地閉門操作「漁業外交」,外交法政專業人士反而無參與置喙之空間。

 

   此次事件中,自去年ICCAT決議對我國正式「指認」並要求改善以來,到今年十月二十八日該委員會派出五國查核團來訪台北,到我代表團出國前,漁業署幾乎均未請求外交部提供助力。一個欠缺外交敏感度與操作能力的漁政機關,若不能虛心地進行跨部會諮商及必要的國際法政諮詢,以後還有得苦頭吃。

 

   在國內漁業管理層面上,當日本與美國在國際組織中對我國業者不遵守國際組織之保育與管理規定指證歷歷,連我國人所擁有之外籍漁船名冊及從事「非法、不報告、不受規範」(IUU)漁捕活動的船名、船籍、船公司、業者名等「名冊」資料都能提出,甚至在公開散布之國際文件中明白指控我鮪魚公會大西洋區領導人士之違法劣跡。我國漁政機關迄今未能對任何一艘違法、違規之漁船做出斷然之處置,農委會決策高層今日還在談如何指示我代表團提出進一步減船之承諾,卻不知國際所在意的是我國政府對本國籍大、小型鮪漁船及國人擁有之權宜掛旗(FOC)漁船完全喪失管理、調查與制裁的能力。

 

   農漁政機關對於不法業者的寬容幾乎已到「包庇」地步,又如何振作我國在國際組織中的「信用」與「形象」。如果農漁政機關無法抗拒部分業者的政治壓力,徹底整飭幾乎已爛到核心的海洋漁業,並大修漁業法以加強管理之能力,我國漁業管理的「無政府」狀態就將持續到整個漁業消失為止,屆時也就不再需要有漁政機關的存在了。

 

 (作者為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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