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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念祖:「國土開發管理 豈止於象徵」(聯合報,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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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開發管理 豈止於象徵

 

胡念祖

 

內政部係我國負責國土管理、開發的最高行政單位,部長率團赴南海東沙視察,自然有一定之政治宣示與象徵意義。然而,於部長親臨之後,若政府無法進一步地在國家政策與實際作為上有所開展,則此次訪問亦將僅是南沙太平島立碑後,又一次象徵性的行為而已。

 

就開發與管轄而言,我國一直未能「有效地」在「形式上與實質上」,將整個南海固有疆域以「國土」方式加以經營與控制。是以,在南海政策上,吾人得先行確定是經營「一片國土」,還是開發「海域資源」?

 

若以國土開發視之,則係以國家主權的觀念來看待整個南海疆域。在海權理念上,我國就得做到「制海」的程度。換言之,政府得有力量與決心,確保國家主權在整個南海海疆中的完整與尊嚴。由法理而言,南海海疆之法律地位即應界定在領土、內水,與領海的層次,國家主權完全施行於其中。但此種作為勢將面臨極大的國際現實與國際法上的阻力。

 

南海之開發與利用,有賴國家政策與資源的大力支持,方有實現的可能。在外交上,政府是否可以堅定地支持南海之法律地位,並透過外交管道,順利解決相關之爭議?在國防上,政府是否有充分的軍事力量與意志,在平時藉軍力之展現,以表達國家利益,及外交、法律上的立場;在必要時,則可以藉武力以確保國家之主權主張與尊嚴?在內政上,政府是否可以藉實際行政權之行使,譬如戶政、警政、選舉等之建制與活動,來加強主權行使之內容與實質意義?在經濟上,政府是否能促進南海之經濟活動?在交通上,政府是否應增強各島嶼及水域與國家本土的交通聯繫,使得該地區能與本土融為一體?凡此均需政策之清楚釐訂與資源的投入。

 

(作者胡念祖現為中山大學中山學術中心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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