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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念祖:「歷史可以重演 人命慘劇不應再現」(聯合報,1991年3月18日,第2版)

 

歷史可以重演 人命慘劇不應再現

 

──由「憲德三號」案看「龍威八六六號」案

 

胡念祖

 

民國七十五年五月廿八日,「憲德三號」在英屬福克蘭群島北方一百八十海里被阿根廷海岸防衛隊一條九百一十噸的砲艦擊沈。今年三月十六日,「龍威八六六號」在阿根廷外海,亦遭同樣命運,因阿根廷海岸防衛隊炮艦開火,造成一人死亡。

 

二次事件均發生在阿根廷所主張的二百海里領海內;二條漁船亦均因拒絕接受阿根廷海上執法艦隻之命令,後者更發生逃逸行為,而遭炮擊。前者案發之處因福克蘭群島之主權爭議,而引起英國之關切與介入,但後者卻無此種國際色彩。前案發生前的幾個月中(民國七十五年初至五月),阿根廷已扣押二條日本、一條韓國、二條保加利亞與一條西班牙漁船;此次案發時,據報導亦有多艘在附近作業之漁船聞槍聲而逃。從這些事實可知,阿根廷對其二百海里領海之主權,一直十分敏感地防衛著,甚至常藉海上武力之執法,來展現其對領土與海域的法律主張。但台灣漁船卻常成為此項主張的「祭品」,可以解釋的原因可能有二,一、台灣漁船之拒絕聽命,甚至逃逸,逼使阿根廷砲艦非以武力方式不足以有效地扣捕入侵海域者;二、台灣在國際上的弱勢地位,使阿根廷不用擔心引發強烈的外交爭議問題,所以專挑台灣漁船下手,以達宣示主權主張及「殺雞儆猴」之效。

 

在外交上,事件發生後,我國所能做的恐怕不多。五年前事發之際,我駐阿根廷商務代表徐斌正與阿根廷外交部禮賓司長共進午餐,但當徐代表於六月三日上午向阿根廷外交部長及該部亞太司遞交抗議書時,卻遭駁回,理由是兩國之間並無正式外交關係。並且,我國與阿根廷間的經貿關係,又不足以構成制裁阿根廷的籌碼。此次,我政府或將在外交上向阿根廷表示強烈抗議,但其結果可能有如前次。

 

在阿根廷以強勢維護其國家海域權利、主張,在我國無力以外交或經貿手段保護我漁船免遭「重手」的情形下,政府可採之措施大概只有「內求諸己」一途了。

 

一、長程上,我國應加強與拉丁美洲國家之間的互動,提升「實質外交關係」至「正式外交關係」的地步。拉美國家的外交立場,尤其在國際海洋法立場上頗有其「特異」之處,我國應善加體認,並在實際運作中,認知此種特異。

 

二、中程上,提升我國遠洋漁業業者與船長的國際眼光與能力。業者與船長的「無知」常是造成悲劇的主因,政府宜藉政策與行政措施,加強遠洋漁業界在國際上活動與生存的能力。

 

三、短程上,政府宜立即將我國遠洋漁業作業區域中之各沿岸國的相關海域、漁業法規整理翻譯成冊,配以國際(海洋)法的基本資訊,責成業者與船長接受「航前訓練」,以免在他國水域或公海上不知如何自處。

 

歷史可以重演,但人命慘劇卻不應再現。欲求安全、有尊嚴的遠洋漁業作業環境,政府與業者仍有待努力。

 

(作者胡念祖現任國立中山大學中山學術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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