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念祖:「人民對「總統」的期望」(中國時報,第15版)
人民對「總統」的期望
週末看了一部老片「冒牌總統」。冒牌總統在國會參眾議院聯席會上發表講演,頗符合當前台灣的政情。
冒牌總統說:「我是總統,應該負起最終的責任。我為我每一項的非法行為負責,但這還不是全部的真相,你們每一個人都有權知道所有的真相……我想向美國人民道歉。我忘了我是受僱為你們做事的,而這只是一份臨時工作。人民僱我來讓他們的生活過得好一些,但我沒有做好我的本份。有些事你應該對你的總統有些期望。我該多關心你們勝過關心我自己,我該多關心『對的事』而非『受歡迎的事』。我該願意為我所相信的而放棄這全部,如果我不,或許在開始之初我就不應該屬於這裡。」
這段台詞凸顯台灣社會及語言中不存在的一個字詞與概念,那就是英文的office。該字在英文中其實包涵三個概念,一是具象的「辦公室」,以及另外二個抽象的概念,分別是職位與職責。「總統」是國家最高公職的職位,必須負起憲法上所明定的職責。總統既是國家的元首,人民對坐於總統「職位」,負擔總統「職責」的「那個人」,自然是有著不同期望。這種期望除國家大政方針上的「領導能力」外,更包括了人格的完整,意即誠信廉正。
一個人如果不能負起「總統」一職之責,斲喪了人民對「總統」這個職位與職務的期望,那這個人就不應繼續坐在總統的職位上,行使總統的職權。或許這也是台灣社會與人民對「總統」應有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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