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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念祖:「2014年世界海洋日:海洋永續」

2014年世界海洋日:海洋永續

胡念祖

聯合國大會於2008年12月5日通過第63/111號決議,指定每年六月八日為世界海洋日(World Oceans Day),並自2009年開始每年的紀念與慶祝活動。自此以後,聯合國每年均有就當年之世界海洋日發布慶祝之主題:2009年為「我們的海洋:我們的責任」,2010年為「我們的海洋:機會與挑戰」,2011年為「我們的海洋:綠化我們的未來」,2012年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三十週年」,去年為「海洋與人」,今年揭櫫之主題與標語則為「海洋永續:一起來讓我們確保海洋能支持我們走向未來」。作為一個四面環海的國家,台灣不應自外於海洋、自外於國際社會對海洋的重視與期待。

今年揭櫫之主題與標語充滿了「以人為本」下的意義,似乎重回1972年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宣言(又稱為斯德哥爾摩宣言)中的人本思想。換言之,維持海洋的永續,其目的乃在於維持人類能夠走向未來。表面上觀之,似乎不符合「人與環境並存、人是環境的一部分」的現代觀念,但試想,如果我們維持並確保海洋永續之努力,不是為了延續人類本身的持續存在,則此種努力又有何意義?若海洋永續了,人類卻不存在於這個地球(或「水球」)之上,我們努力的目的與意義又何在?故,此一主題似乎有些功利,但卻是一頗為具象與具體的召喚。

海洋永續包括海洋環境及海洋資源之永續兩個層面。在海洋環境的永續上,國際社會近年來注意到海運活動、陸基活動與陸源汙染、海洋礦物探勘與開發、海洋肥沃化、海洋酸化、碳固存、可再生能源開發、海底電纜管道鋪設、海洋觀光遊憩及水產養殖等活動,以及海洋廢棄物、外來入侵物種、氣候變遷與海洋噪音等切越性或交叉影響性活動對海洋環境之衝擊。在海洋資源(特別是生物資源)的永續上,國際社會則注意到海洋汙染、海洋酸化、氣候變遷、「違法、不報告、不受規範」(IUU)之漁捕活動對海洋生物多樣性、特定海洋生態系與物種之衝擊。

面對上述兩大層面諸問題,聯合國系統或國際社會亦開始發展許多具法律約束力或不具法律約束力之國際文件,各種管理所需之政策工具與措施,以及各種國際協調與合作之管道與作法。然,由於我國獨特且不利之國家地位與國際處境,我國無法順暢地接觸或參與包括聯合國系統在內之國際社會的種種組織、會議與論壇,無法在參與中即時接收這些資訊,或在參與中與其他國家或科學社群共同理解問題及制(訂)定各種國際規範,以至於我政府機關與社會對涉及海洋永續之諸多議題不是所知不多,就是毫無感覺,這是我們在海洋領域上與國際社會間最大的「落差」。此種「落差」除了表現在國家典章制度與政府決策之中,亦表現在國民的海洋意識之上。

在紀念與慶祝2014的世界海洋日之際,除了學術界應更深入研究海洋永續諸議題外,政府高層決策人士與政府機關亦應將縮小前述「海洋落差」視為一己之責任(國家不是只有「數位落差」的問題而已),先求盡速設立海洋部、釐清其與環境資源部間之職掌與協作關係,將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其他多個海洋相關公約內國法化,再藉政府海洋專責機關與典章制度之完善而喚起、鼓舞國民之海洋意識,用以振作國民之海洋福祉、國家之海洋權益,乃至確保海洋之永續。

(作者為國立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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