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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念祖:「台船可進釣島海域捕魚」(蘋果日報,2013年4月11日,第A14版)

台日協議 擴大漁區 下月鮪魚季適用

台船可進釣島海域捕魚

 

胡念祖

 

談了十七年,台日昨簽屬《台日漁業協議》,雙方同意在釣魚台列嶼附近,即北緯二十七度以南、日本先島諸島以北劃出「協議適用海域」,我漁船在該島海域可安心捕魚,日方公務船不會再進入干擾;我漁民作業範圍擴大約四千五百三十平方公里。漁業署預計最快五月鮪魚季可望適用新協議。宜蘭縣漁民認為有進展,但範圍還是太小,應再擴大。

台日昨由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廖了以與日本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簽署協議。這塊協議適用海域扣除釣魚台列嶼十二浬內海域,共七點四萬平方公里,外交部長林永樂會後解釋,協議適用海域已超出我方暫定的執法線外,擴大約四千五百三十平方公里。漁業署長沙志一說,近三年在協議適用海域內,每年平均八百艘以上漁船作業,漁獲量推估四萬公噸以上,簽署協議後,過去百分之九十七日方常干擾的海域,未來漁民可安心作業。

劃出特別合作海域

根據統計,二○○六年至今,我漁船遭日干擾二百五十二艘次,包含投擲漆彈、廣播驅離、開出金額從數十萬到數百萬元日幣不等的罰單。馬英九總統昨日在國民黨中常會表示欣慰說,我們主權沒讓步,漁權則有相當程度增加,代表台日關係進入新階段。

不過林永樂說,協議適用海域內,日漁船仍可進入,只是日公務船不進入;東邊靠近日本一代劃出「特別合作海域」,適用兩國法律,雙方各自管理;北緯二十七度以北與先島諸島以南海域,及釣魚台列嶼十二浬內海域將成立台日漁業委員會,繼續協商,我方會堅定主權,「不會用主權換漁權」。

海巡船仍然會護漁

海巡署長王進旺說,目前我方主張的領海與經濟海域,即使不在這次協議範圍內,仍會執行護漁任務,外國漁船,甚至中國漁船,只要進入都會取締、勸離。

宜蘭蘇澳漁會總幹事林月英指漁業談判有突破,但日方釋出作業海域只是台灣漁民需求一部分,政府仍須加把勁,繼續向日方爭取更廣作業海域。頭城漁會總幹事鄭讚福則認為釋出範圍太小,要再擴大。

未獲主權有利象徵

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胡念祖說,協議進展不大,日方善意有限,原本兩國經濟海域互相重疊,都可自由進出,現在把模糊空間劃清楚,沒有取得對我方主權有利的象徵,未來可能會使我方減少繼續主張主權的機會。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說,中方關注台日簽署漁業協議,要求日方切實恪守一中原則,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重申釣魚台列嶼是中國固有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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