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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念祖:「國家主權下的大陸政策」(聯合晚報,1991年8月15日,第2版)

國家主權下的大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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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念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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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閩獅漁號事件發展至今,使得海峽兩岸間之互動出現一種新的情勢,過去一年多所建立的交流氣氛,正面臨考驗。不過,這種發展並不見得會帶來逆流。

    從「三保警案」至閩獅漁號案,我們可以看出,中共的一切作法均有一項最高、也最簡單的指導原則,那就是「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或「台灣當局是一個地方政府」。在這個原則之下,一切手法均可隨機應用,譬如三寶警稱為三「人員」、已接觸協商來否定我國司法運作等。

    與大陸相比,我政府在處理與大陸互動的事件上,似乎少了簡單的大原則及幾分的靈活,因此也似乎無法展現出一種主權國家應有的氣勢。國統綱領的三階段設計,似乎未能提供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的大原則,有時反而成了一個框框與束縛。

    我國應在每一個與大陸互動的事件上,確實引用國際法原則及我國國內法來加以處理,以凸顯我國為一獨立主權國家的事實;並使中共明確認知到,跟他互動的係一個主權國家,而不是一個地方政府。

    也唯有不斷堅持法治作為,才能教育中共法治的價值與觀念,並使他們理解,海峽兩岸之理性互動,唯有奠基於尊重法治方有可能。

    在處理大陸事務時,我國應有大胸襟、大原則,為主權國家之所應為,行主權國家之所應行,實不必再入境人數、天數之類的小事上多所用心,反而徒受人話柄而已。

 

(作者為中山大學中山學術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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