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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念祖:「海峽中線默契應法制化」(聯合晚報,1991年9月10日,第3版)

海峽中線默契應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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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念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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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軍總部在歷經數日的內部調查後,公布了我海軍艦艇臨檢兩艘大陸「閩漁政」船舶的經過,正式回應中共對我海軍「打劫」的指控。這次事件凸顯出海峽中線默契法制化的急迫性。

    海峽兩岸多年來均有不跨越海峽中線施行國家管轄權的默契,但這條由美國第七艦隊協防帶所建立的「戴維斯線」,並非海峽雙方所正式認可的制度。既為默契,就有被打破之時。「鷹王號」事件中,中共緝私艦艇及曾跨越中線「執法」,而發生被我方海空軍扣押返台之事。

    吾人應理解,在海峽中線以東,靠近我方24海里之海域中,「驅離」中共漁船或臨檢中共船舶,嚴格說來,並非完全符合國際海洋法的規定。但卻是在兩岸仍無法「和平共處」下的自衛行為。「鷹王號」事件顯示,中共之公船(海軍艦艇或緝私艦艇等)有可能跨越海峽中線,若該船舶駛至我24海里緝私海域,甚或12海里領海中,我方勢必不可能依國際海洋法,給予該船舶「無害通行權」。

    是以,在目前情勢下,我政府應仿照他前例,譬如1982年7月22日,英國在與阿根廷進行福克蘭群島戰爭後,對福島所建立的150海里「保護區」(Protection Zone),以海峽中線為界,正式建立「海域安全區」,規定中共船舶非經我政府同意,不得進入。我政府並應同時宣示:本區的設置仍為善意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而該區的廢止,則在中共完全放棄對我之敵意之後。

 

(作者為中山大學海洋政策學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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