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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念祖:「昏鴉配瘦馬 憑啥談改造」(中時晚報,2005年1月19日,第2版)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9-29

 

昏鴉配瘦馬 憑啥談改造

 

中晚社評

 

  行政院研考會大力推動的中央政府行政組織改造案幾乎已走到「做到流汗,嫌到吐涎」的窘境,大幅的推動廣告也喚不起媒體與民眾深入探討此案的熱情,行政機關內部更是「訐譙」之聲不斷,決策高層實應冷靜下來了。

  行政院研考會前後數次動用公帑經費,於報紙媒體大篇幅地「置入行銷」,實有訴求對象錯亂之感。法案是否能夠獲得三讀通過,決定權在立法院袞袞立委諸公手中,而非普羅大眾。花納稅人的錢進行此種行銷,納稅人的意見又有多少可以進入決策人士盤算之中?

  政府行政組織改造本質上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其目的在於反映「當時」國家與社會所追求之價值與福祉,主政者實不必有「畢其功於一役」的野心。如果主政者有心逐漸縮減部會機關之「數字」,採漸進方式,每年推動二、三個機關的整併,一任四年下來,其成績亦將頗有可觀。主事者又何必以「挾上意以令諸侯」的方式,使各部會首長「噤聲」?

  在推動行政組織改造中,研考會常引用工、商業鉅子的聲音作為「政府瘦身」的理由之一,但卻忘記政府公部門與工、商私部門之間在本質上的差異。工、商私部門所追求的價值是「利潤」的極大化,而公部門所追求的價值則是「公利益」的極大化。前者可在其內部大幅裁員、減少成本,外界則只看其產品是否「物超所值」;但後者卻需在納稅人所支付之預算支持下,提供服務及管制,以創造人民福祉及社會公平正義。民眾關切的是政府是否可有效能地提供服務與福祉,而不在意有「幾個」機關在作為。若因此而一併減縮了政府提供服務與維持公利益之管制量能,恐非民眾所樂見。

  行政院研考會動輒以先進國家的政府有幾個部,來作為「瘦身」的依據,但卻忽視憲政體制不同國家中所出現的共同現象-如果部的數字較少,則同層級其他類型機關及其下執行機關必然增加,用以滿足現代國家所必須提供或處理的功能。以美國為例,美國總統之內閣只有十五個部(Executive Departments),但其獨立機關(Independent Agencies)及政府法人(Government Corporations)則多達63個(譬如國人所常見的中央情報局、國家科學基金會、聯邦選舉委員會、環保署、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社會安全署、美國郵局、美國國際發展署均屬之),以各種委員會(Boards,Commissions,Committees)之名存在的機關更多達七十餘個(譬如德拉威爾河流域委員會、美國美術委員會),其他尚有在「聯邦諮詢委員會法」下所設立的一千餘個諮詢委員會及4個準官方機關(譬如Smithsonian Institution)。部內的司、處單位與部之下的局、署(Bureau,Service,Administration,Office等)的數字各部不同,但均大於我國目前「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中所匡列的數字。以與我國土地面積、人口相當之荷蘭為例,其「健康、福祉暨體育部」之下有六個三級機關,經濟部之下有十個三級機關。以上的例子已足以凸顯我國政府組織改造案中機關數字總額設限的荒謬。

  在蕭瑟的寒風中,一個即將總辭的黃昏內閣,向一個即將結束屆期的國會,急切地推動一個充滿價值錯亂的政府組織改造案,昏鴉配瘦馬,卻不知要走向何方,真是荒唐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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