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念祖:「無所結果,未必是壞事」(中時晚報,2005年7月29日,第2版)
無所結果,未必是壞事
胡念祖
第十五次台日漁業「諮商」會議今日在東京登場。在我漁民於6月8日自發性進行對日海上抗爭事件的背景下,我政府有「促談」之壓力,但我民眾卻不必對此次台日諮商會議有太高或過多的具體期望,因為許多導致「平等協議」的條件並不存在。茲由程序與實質兩個層面論之。
在國內民意的壓力下,我政府必須顯示對此一長久存在問題的「重視」,於是乃敦促日方同意進行此次「諮商」(注意官方用語一直不是「談判」),並且單方面要求彼此提高實際主談者之層級。我國代表團此次派出了相當於日本農林省水產廳副廳長的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副署長。但是,日本仍然堅持往例,由低階官員應陣。此次日本派出相當於我國漁業署科長層級左右之「課長」(過去是更低一些之「交涉官」),遂造成了外交談判形勢上的「不對等」,我方未談已先「輸陣」。同時,亦顯示日本不願誠懇面對此一系列「諮商」,及其刻意壓低雙邊談判之重要性的心態。
再者,此次諮商會議的正式議程只有一天。依據外交談判之常理與經驗,一天的時間是不足以完成複雜內涵的協議。換言之,如果我國欲做到像中共與日本、與南韓或與越南之間的雙邊政府間有關東海、黃海及北部灣漁業協定的臨時性共管安排,其中的複雜程度將不是一天的「諮商」可以完成的。因此,就程序上而言,此次諮商會議似乎是「過場」的意味大於實質完成平等協議。
由談判實質層面而論,此次諮商會議已被錯誤地定調為「事務性」談判,談判標的議題被錯誤地框定在不碰觸主權的「漁權」議題,甚至連地理範圍亦被錯誤地框定在北緯27度以南,東經126度以西的水域。
事實上,在本質上,沒有任何一個政府間雙邊或多邊談判是「事務性」的,因為每一個談判的內容都涉及到國家權益的增減,除非是談判當事方對所謂上位政策性議題已有共識(包括所謂「九二共識」中「一中各表」之類的「共識」),而下位的談判議題僅就上位共識議題之下的行政或處理細節予以合議,方可以稱之為「事務性談判」。
如果我方不能在談判中使日本同意,台、日雙方均對釣魚台列嶼領土主權有所主張,並開放釣魚台周遭12海里領海及專屬經濟海域均為雙方共管海域,否則位於北緯27度以南之釣魚台列嶼及其領海要如何處理?我國所謂北緯27度以南「雙方爭議海域」是否包括釣魚台周邊之12海里領海?我方難道可以容忍一個「明示、暗示」承認日本單方面擁有釣魚台列嶼領土與領海主權的台日漁業協定或安排出現嗎?此一涉及國家主權主張、尊嚴與權益的議題其實亦是台日漁業諮商會議中不可迴避的「實質議題」,這也就是為何吾人一直擔心,當上位政策實質議題無法達成平等共識時,所謂「事務性」談判諮商一不小心就容易出現「輸掉裡子」之結局的原因。
如果此次諮商會議無所結果,對我國而言未必是壞事。台灣如果可以在未來的日子中,不斷加強自己主張島礁與海域權益的作為,並因此而取得更佳的談判地位與籌碼,或許才不辜負漁民同胞奮不顧身的國際海上抗爭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