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13 胡念祖:「海洋國家願景 正在消失之中」(中時晚報,2004年10月13日,第A15版)
海洋國家願景 正在消失之中
胡念祖
此次行政院組織改造案中,令人錯愕之一是將具政策統合與功能執行於一身的「海洋事務部」改為只具政策統合職權之「海洋委員會」,之二則是將我國海域執法專責機關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納入「內政及國土安全部」之下。此種改變無論在政策理念或業務功能上,均令人質疑其正確性。
英文中有兩個字,一為security,一為safety,兩者在中文裡均譯為「安全」,但卻屬完全不同之概念,反映在政府行政組織及政策領域中,各國亦多給予不同之定性與定位。前者指排除外來因素對國家生存發展造成之影響或破壞,故而有「國防安全」、「國家安全」等語;而後者則指排除對人民生命財產所造成之威脅,故而警察、消防、救難、海域執法等機關或作為被視為「維護社會與人民安全」。實不知「內政及國土安全部」所指之「安全」是哪一種?是保衛國土之安全,還是保護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
美國在九一一事件之後,反恐成為現任政府施政第一要務,台灣跟著反恐雖有其「不得不然」之處,但將「內政」與「國土安全」相結合,是否符合我政府組織架構原來所謂「國安系統」的組織邏輯,令人好奇。
海巡署之設立,使我國成為世界各國中海上軍事(海軍)與執法機關分化、分立的進步國家之一。過去五年半來,海巡署一直在海巡法及海巡署組織法之規定下,向海域發展其力量,其任務除岸際安檢與管制外,更涉及海上救難、漁業執法、海洋資源保育與海洋環境保護、及國家海域主張之維護。這些工作性質是sa fety,工作內容更是高度涉外(包括兩岸關係)。海巡署過去數年在「開放海洋、服務民眾、確保安全」的施政理念下,已使社會認知其存在之價值、形象與身分(identity)。過去兩年內,海巡署更成為海洋事務部籌組之主要幕僚機關,亦是游院長親自擔任召集人之「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委員會」之秘書處,但一夕之間卻將其納入「內政及國土安全」之下,並在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三級機關總數額限制下有解編之虞,實令人不知其所以。
試問,日後海上油污處理與懲治是內政部、交通部、還是環境資源部之責?內政部納入海域執法業務後,部本部是否能夠立即建構其在國際海洋、海事法規下運作之涉外能量與理解?還是將海洋事務統整成一具執行力之海洋事務部更為合理?恐怕不辯自明。
海域執法長期未能與航政、漁政、海洋環境、海道水文測量、海洋觀光遊憩、海洋文化考古、港埠CIQS(海關、移民、檢疫、海事安全)等海洋事務充分結合所產生之弊病及扞格,已然成為國家走向海洋發展之途的絆腳石。今日不見高層決策者思考如何建構一個強而有力的海洋政策統合與執行機關,反而解構海域執法專責機關、消減海洋事務統合與執行功能,「海洋國家」之政策願景恐成「政治口號」,國家發展前景再度受創,實悲哀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