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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念祖:「中菲海域問題幾項應澄清的認知 」(台灣新聞報,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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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菲海域問題幾項應澄清的認知

 

胡念祖

 

  中菲海域問題近日因菲方多次扣捕與武裝攻擊我漁船,再度浮現,並廣受社會輿論的關切,行政院長亦指示相關部會拿出立場與辦法。但社會輿論、漁業界人士,乃至政府官員,均因對有關之國際(海洋)法與中菲海域問題之複雜內容並非有深入瞭解,而發生錯誤的發言、報導、認知等狀況。這些現象對尋求正確解決之道,以保障國家及人員的權益來說,並非有益。本文擬澄清幾點一般常犯的錯誤理解或認知。

  一、中菲之間經濟水域的重疊是因為中菲雙方於民國十八年中,先後宣布建立二百海里專屬經濟區所產生的國家海域管轄權重疊所致。而重疊現象之發生,則是因為我方最南端之陸地與菲方最北端之陸地間,所夾之海域寬度小於四百海里。但中菲海域重疊之處,不僅在巴士海峽一處,在南海中因中國主張「固有海疆」,且目前已發生菲方佔據我南沙一些島礁,日後該處亦必有海域主張重疊之爭議。

  二、解決巴士海峽處之海域重疊與解決我漁船被菲方扣捕並無直接相關。我漁船固然有部分在巴士海峽之重疊海域之內被扣捕,但更多的是在菲方所主張之群島水域中被扣捕。換言之,重疊水域之劃界將有助於菲國北方海域中的漁業作業,但並不因此使得我漁船在菲國較南之其他水域中免於被扣捕。

  三、中國人觀念中的巴士海峽並不等於菲律賓人觀念中的巴士海峽。中國人一般認為台灣鵝鑾鼻與菲律賓呂宋島最北端之間的海域是巴士海峽。但我們若仔細檢視西方人所刊印的地圖,將會發現,巴士海峽乃是指台灣鵝鑾鼻至菲國最北之巴丹群島最北小島雅米島間的海域,在巴士海峽之南,呂宋島之北間,尚夾有另外二個海峽。換言之,巴士海峽中線在中菲之認知上,相差有一‧二五個緯度的距離。

  四、我方漁船在中菲重疊之經濟海域中享有的是「航行自由」的權利,而非「無害通過」。換言之,就算整個巴士海峽均是菲國的專屬經濟區海域,我漁船及其他船舶仍均享有類似公海的「航行自由」,只是因在他國之經濟海域內,我漁船不能從事經濟性之活動(即捕魚)而已。無害通過主要是指他國船舶在沿海國之領海內所享有的一種「繼續不停和迅速通過」的航行權。

  政府與社會對任何一個問題,如能有正確的理解與認知,將可減少許多不必要的誤會或過高的期望,國家間海域問題除牽涉及到國際(海洋)法等的專業知識外,並涉及民族情感與國家尊嚴在內,所以在探討國際海域問題時更應先釐清一些對問題的認知與認識,方能期盼得到理性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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